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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中秋、国庆“双节”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

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
中秋国庆双节将至,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按照省委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的要求和省纪委《关于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的通知》、省高教工委《关于节日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过节行为的监管,营造文明祥和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学院党支部要求如下:

一、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守纪律、讲规矩,坚决杜绝各种以人情往来为幌子的歪风邪气

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禁公车私用,节假日期间,公车一律封存(值班车辆除外);严禁公款吃喝;严禁公款旅游;严禁收送“红包”;严禁用公款赠送月饼、节礼;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;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;严禁出入私人会所;严禁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进行敛财。

二、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教育和督促广大教师严格遵守教育部“六条禁令”

1.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。

2.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、考核评价的宴请。

3.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、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。

4.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。

5.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、报刊、生活用品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。

6.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。

三、紧盯“四风”问题,严防反弹,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

中秋、国庆期间公司党支部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、安排专人明察暗访。对中秋、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四风”问题的信访举报,一经查实,从快从严从重处理。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,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,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。

 

<!--[if gte vml 1]> <!--[endif]-->监督举报电话:029-63615926

 

中共澳门新威斯人网站支部委员会  

2021921日